學生相關辦法
- 學生畢業升學及就業輔導辦法
- 學業成績預警及輔導實施辦法
- 學生休、退學及延畢生輔導辦法
- 專題研究實施辦法 ,附件一:專題報告書格式 ,附件二:專題研究評分尺規 ,專題研究期末成果影片製作說明:
- 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 申請表
- 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規章
- 碩士學位考試規則
- 碩士班學位考試及學位證書取得作業要點
- 碩士班學位考試相關注意事項說明
- 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辦法
- 轉學(系)生輔導辦法
- 碩士班研究生論文指導準則
- 電機系校際選課辦法
- 選修電機系為輔系修課內容 宜大註冊組:輔系課程訂定相關說明及檔案
- 國立宜蘭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辦法
- 日間部電機系學生選修進修學士班其他專班之選課規範(113.09.11更新)
- 於本系113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113.09.11更新-進修學士班新增跨學制修讀規範及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減修規範,茲說明如下:
Ⓞ電機系進修學士班專業必修、專業選修課程若修讀跨學制課程,僅得作為其他畢業學分數(一般選修)。
除外情形:
(1)原學制必修學分課程未開課致無課程可修讀;
(2)延修生;
(3)進修學士班學生擬重補修進修學士班之專業必/選修課程與所屬開課年級電機系專業必/選修課程衝堂時,
學生需同時選修擬重補修專業必/選修課程與所屬開課年級電機系所開設之必/選修課程,經系主任確認後,方可跨學制選修。
以上需以修讀本系開設課程為原則並依規定辦理課程抵免作業,待修習通過後取得專業必修或專業選修學分。
Ⓞ電機系日間部及進修學士班減修規範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,需前一學期為班上前五名(需附佐證資料),
方可辦理減修一門課,至少需修習6學分。
超修依學校課務組超修規定辦理。
若前學期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1/2以上之學生確有減修需求,經導師輔導同意後,不在此限。